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区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14.9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安排14.5万元,上年结转0.42万元,用于儿童福利工作。
(二)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2〕129号),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14.5万元,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孤儿圆梦助学项目,为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项目结余9.83万元,结转至2024年使用。
2.上年结转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0.42万元,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孤儿圆梦助学项目。
二、2023年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3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区1,876.7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安排1730.13万元,上年结转146.6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福利工作。
(二)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07万元,支出107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穗民规字〔2020〕2号),对符合申领我市2021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的养老服务人员,及符合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
2.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年初预算安排705.13万元,支出705.13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有关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资助。
3.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经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52万元,支出0.57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规字〔2021〕8号)要求,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拨付改造资助经费。项目结余2.95万元,结转至2024年使用。
4.家庭养老床位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52.2万元,年中调减15万元,支出1.48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民规字〔2021〕5号)要求,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拨付建床补贴。项目结余35.72万元,结转至2024年使用。
5.村 (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预算安排136万元,支出136万元。为推动社区颐康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全区遴选出不少于20个建设标准较高的社区颐康服务站,拟分三档,按第一档奖补10万元、第二档奖补8万元、第三档奖补6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街道。
6.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支出4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覆盖全区22条街道,为辖区有精神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对象提供基础服务、个人服务、家属服务、社区共融服务等,以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社会福利、社区管理、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业务融合发展。
7.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服务项目,年初预算71万元,支出70.23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围绕完善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全覆盖建设街道未保站, 综合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基层队伍培训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拓展常态政策咨询、家庭监护教育指导、“一站式”介入严重侵害个案服务,增加以多层次、多功能、普惠性服务供给,完善全覆盖、精准化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街道。
8.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年初预算630 .28万元,支出630.28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21〕325号)文件,对符合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补贴。
9.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市级)项目,上年结转71万元,支出71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有关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资助。
10.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市级),上年结转64万元,支出64万元。为推动社区颐康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全区遴选出不少于10个建设标准较高的社区颐康服务站,拟分三档,按第一档奖补10万元、第二档奖补8万元、第三档奖补6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
11.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经费(市级),上年结转11.63万元,支出11.63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围绕完善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全覆盖建设街道未保站, 综合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基层队伍培训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拓展常态政策咨询、家庭监护教育指导、“一站式”介入严重侵害个案服务,增加以多层次、多功能、普惠性服务供给,完善全覆盖、精准化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街道。
三、2023年区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情况
2023年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300万元,年中调减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工作。
(二)2023年区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1.福彩金—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项目经费项目,预算安排66万元,年中调减2万,支出62万元。根据区2023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要求及相关具体工作部署,荔湾区需于2023年底实现所有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共剩余66个社区)。2023年市民政局对荔湾区下达的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的覆盖率须达到100%的任务要求,市财政前期已提前下达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136万元,要求择优遴选建设标准较高的社区颐康服务站分三档予以奖补,第一档每个奖补10万元;第二档每个奖补8万元;第三档每个奖补6万元,共奖补不少于17个社区颐康服务站。为积极支持和加快推进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工作,参考市关于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发放方式,荔湾区拟给予每个经验收通过的社区颐康服务站不少于1万元的建设奖补经费。项目结余2万元,年末由区财政局回收。
2.福彩金—“帮帮看家”信息无障碍服务项目,预算安排38.58万元,支出38.58万元。“帮帮看家”信息无障碍服务项目为2023年荔湾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帮助视障人士解决原来需要用视觉完成的事情,现在用听觉来感知、用语音来控制家庭电器,通过家居的智能化,让残疾人掌握自主控制家庭电器的能力,享受智慧科技带来的家庭生活便利。
3.福彩金—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预算安排35.85万元,支出35.85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覆盖全区22条街道,为辖区有精神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对象提供基础服务、个人服务、家属服务、社区共融服务等,以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社会福利、社区管理、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业务融合发展。
4.福彩金—荔湾区颐乐园更换电梯项目,预算安排42万元,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荔湾区颐乐园园舍电梯设备设施更换,保障入住老人的安全,为老人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考虑。结余0.5万元,年末由区财政局回收。
5.福彩金—荔湾区颐乐园安全保障项目,预算安排2.97万元,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颐乐园老人床头“呼叫对讲系统”更换,加强树木预见性修剪等,为了给荔湾区颐乐园入住老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确保老人生命安全。结余0.07万元,年末由区财政局回收。
6.福彩金—荔湾区颐乐园消防升级设备采购及装配项目,预算安排11万元,支出10.83万元。主要用于荔湾颐乐园自动报警主机(挂式联动型JB—LGZ—YBZ2032)更换;一楼北面办公室和仓库加装自动报警系统保护;一楼北面办公室和仓库、二楼办公室(有天花)加装喷淋系统保护等。结余0.17万元,年末由区财政局回收。
7.福彩金—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事大厅改造项目,预算安排30万元,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改造荔湾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事大厅,总建筑面积460平方米,设办事大厅、困境儿童活动室、慈善救助办公室、接待室等。项目结余8.9万元,年末由区财政局回收。
8.福彩金—荔湾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第三方巡查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20万元。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隐患排查能力提升培训,全面加强机构自身隐患排查能力,确保隐患排查见底、整治彻底,切实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精准高效治理水平。
9.福彩金—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经费项目,预算安排10.3万元,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结算疫情防控期间,我区使用了养老机构视频监控、第三方巡查等服务费用。
10.福彩金—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项目,预算安排38.3万元,支出38.3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有关规定,用于资助养老机构护理补贴。
11.福彩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服务项目,预算安排5万元,年中调减1万元,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西村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示范站建设,为辖区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政策咨询、信息采集、解困帮扶、个案跟进等服务。项目结余1.06万元,年末由区财政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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