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类)笔试已经结束,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考生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分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凡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7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在无锡高新人才市场(具体地址:新吴区长江北路269号-58二楼)参加资格复审,其余考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以下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按顺序准备):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大专除外)证书,2002年以后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者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
6.岗位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承诺书(详见附件2)及护士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单。
7.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8.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2.因故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审,受托人除提供上述复审材料外还需携带由委托人本人签署姓名的委托书。
3.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若通过复审的人数仍达到规定比例(即有同分人员),则不需递补;若不足相应比例,且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到相应比例。
4.请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回复。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如有疑问,请与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10-81890978。
附件:1.2024年上半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类)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附件2:承诺书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7日
标签: 人员名单 复审 笔试 公示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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