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定向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签订延期履约协议)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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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0〕5号)精神,决定面向常州市金坛区户籍并签订延期履约协议的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计划

招录单位、岗位、计划详见《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录岗位简介表(签订延期履约协议)》(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招录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根据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文件精神,与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延期履约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5.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三、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健康金坛微信公众号查询招录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金坛区市民中心A栋二楼212室(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金坛区清风路1号)。

3.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及延期履约协议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2024年常州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

(2)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本次定向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金坛区卫生进修学校(金坛区金城镇后阳街42号,南门)。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录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知识。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

(二)面试

围绕岗位,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健康金坛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录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

六、选岗

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在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签订延期一年履约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仅限于选择2023年招录结束后出现空缺的相应乡镇卫生院定向招录岗位。所选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选岗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健康金坛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录用

招录单位与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少于六年。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定向招录考试、未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22053

监督电话:0519-82821601

十、本公告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录岗位简介表(签订延期履约协议)

2.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签订延期履约协议)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6日

标签: 定向 金坛 招录 常州市 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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