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宁阳县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早上6:00—6:30
地点: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宁阳县解放路983号)
二、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自检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贴照片,并签名按手印。填写字迹要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报,不如实填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
3.体检前一日晚上21时后请勿进食、24时后勿饮水,确保体检时空腹状态进行采血、B超检查。
4.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体检自检表》,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通信不畅影响体检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5.参加体检人员所携带的各类通信工具须集合时上交、统一保管,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不要携带行李箱、储物箱、背包等大件行李。
6.体检费(约340元)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请自备现金。
7.体检全过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自行脱离体检队伍。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行为,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视为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参加体检人员须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当天提交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孕证明材料,并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放弃。
9.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538-5681611
附件:
1.2024年宁阳县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自检表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
标签: 宁阳县 备案 体检 招聘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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