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政府雇员1名
三、岗位职责
从事检察政治(人事)、党建等综合性工作,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电子文档及表格)。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年龄在35-45周岁(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学历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性别要求:不限制;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相关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月 17日-2月5日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9206)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3)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居民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件真实有效性。资格审查通过的进行面试。报考人员要对本人所填写信息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考察考核:面试合格者,按照1:2的比例进入考察考核,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招聘部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薪酬待遇
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源源:
联系电话:0714-3058768
扫码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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