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是办公室文员。报考条件包括学历、年龄、身体状况、计算机能力和工作经验。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并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节日休假和年休假。违法违纪者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办公室文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熟悉计算机信息化操作、办公软件运用等。具有办文办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限白浪或周边片区。工作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十堰市白浪东路9号)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即日起至招满为止,到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公司填写报名表。报名咨询电话:0719—8692730、18942185681。地址:市太和饭庄旁大光明市场2楼。

2.资格审查。本人报名时,同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近三年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以上发表过的文章。(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四、福利待遇

(一)在岗期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标准,工资暂定试用期2000元/月,转正3000元/月,持资格证书增加200元岗位工资。

(二)依法为上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执行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依法享受节假日休息和带薪年休假待遇。若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标签: 招聘 十堰 报名 违法违纪 复印件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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