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各环节后确定拟聘用人员1名,现予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
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详见附件1《蒙自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附件2《蒙自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面试成绩》。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提倡实事求是、实名反映。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出现放弃或不符聘用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873-3793355;
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26号千福园小区4号商铺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661199
特此公示
附件1:《蒙自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蒙自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面试成绩》.xls
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6月25日
标签: 人员 聘用 经办 公示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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