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的公示(毕明杰)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街道(社区)寻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要求,拟对毕明杰,身份证号:23060219******7528,进行再次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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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街道(社区)寻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要求,拟对毕明杰,身份证号:23060219******7528,进行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

龙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标签: 大庆市 公益性 公示 岗位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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