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复试公告

一、心理测试及资格复审(一)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签到,迟到取消应聘资格。(二)地点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中山东路361号)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三)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参加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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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测试及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签到,迟到取消应聘资格。

(二)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中山东路361号)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

(三)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参加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2、2023年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或网签未就业截图打印件;

(4)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5)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等材料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二、复试安排

(一)时间

2024年6月26日下午2:00签到,迟到取消应聘资格。

(二)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中山东路361号)一楼多功能厅

三、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面试,包括自荐演讲、评委提问及评委打分三个环节。其中,教师岗位自荐演讲包括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和专业试讲(7分钟以内),试讲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自行确定,要求手写板书,不得使用PPT;实验技术岗位自荐演讲一般不超过5分钟,包括自我介绍、研究方向和内容、专业特长等;辅导员岗位自荐演讲一般不超过5分钟,内容自定。

面试过程中不得吐露本人及导师姓名。

四、评分

复试满分100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计分。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

只有一名应聘者的岗位,复试由评委根据应聘者复试情况给予合格或不合格评价,合格评价评委人数超过评委总人数2/3(含2/3)的即为考核合格。

五、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注意事项

进校需查验身份证、准考证。

联系电话:0311-86266171/86265545/86265549

2024年6月24日

标签: #复试 #医科大学 #招聘 #河北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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