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关于2024年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人数:1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18:00

报名方式:将填好的《省委省直机关党校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40263163@qq.com)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拟考调工作人员1名。

一、考调名额和职位

本次计划考调文稿工作人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到我校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工作。

二、考调范围

全省党校系统和各市(州)、县(市、区)直机关工委符合条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有综合文稿工作经历者优先,有我省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获奖经历的优先;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硕士学位的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调生有驻村工作要求的,应满相应驻村工作年限;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拟转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5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相关工作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18:00。请将填好的《省委省直机关党校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4026316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要、报考人员条件和个人工作经历等,按不低于5: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需填报加盖单位公章的《面试推荐表》(附件2)。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五)试用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期为3个月。

(六)调入。

对试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开展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备案)工作,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923514 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机关党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927560 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机关纪委

附件:1.2024年省委省直机关党校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面试推荐表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2024年6月24日

标签: 考调 省直机关 党校 工作人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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