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延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地点: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189号)。
集合时间:2024年1月23日(周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早7:30之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按照《公告》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2)。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用现金8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五)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451-53018270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2)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延寿县 录用 附件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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