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和《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皖广院教字[2021]11号)的有关规定,对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考核对象
本学年度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学科属性或授课任务划分到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参加考核。
二、考核组织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按照学院领导安排,由教务处督导办总体协调,各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量化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对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考核。
三、考核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对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中教学工作评价的具体要求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项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教师教学质量量化考核分四个方面的内容。
1.各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进行教师所属各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部门考核;
2.各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进行教师所属教研室的同行考核;
3.教务处督导办组织进行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考核;
4.学生网上评教由教务处督导办牵头负责,各教学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以上四个方面的考核,按照《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皖广院教字[2021]11号)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操作程序由相应的部门组织实施。扣分和加分教师须有具体依据。
四、考核要求
1.各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按照教务处督导办提供的教师名单进行(见附件1)考核;
2.教研室考核的教师名单从教师所在各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名单内划分;
3.各教学部门外聘教师单独考核并填报《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外聘教师)》;
4.各二级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本部门教师考核结果按照附件规定的表格样式,报送纸质2份(校内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到教务处督导办。
五、时间要求
各考核单位于2024年7月5日16:00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督导办。督导办将结合另外两个方面的考核对学院本年度授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汇总,其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注:此次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授课教师名单.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校内教师).docx
附件3: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外聘教师).docx
2024年6月24日
标签: 教学质量 学年 影视 广播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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