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东省汕尾市“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拟聘用刘晏同志为中共汕尾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汕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部门:汕尾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市委办公大楼709室;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61713;电子邮箱:swjwzzb@126.com。
附: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毕业院校 | 考试总成绩 | 名次 |
中共汕尾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2023121001 | 刘晏 | 32330101425 | 女 | 研究生 | 硕士 | 会计 | 南华大学 | 80.518 | 2 |
中共汕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标签: 汕尾市 汕尾 人员名单 共创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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