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06月24日—2024年07月0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新华中学人事办公室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300204)
电话:23285967转8310
联系人:柴老师 程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新华中学
2024年06月21日
标签: 聘用 公示 天津市 招聘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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