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用工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班级保育员:2人
1.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保育员证或教师资格证。
4.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办公室人员:1人
1.男女不限,22-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熟悉并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4.逻辑思维清晰,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文稿书写能力,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5.吃苦耐劳,品行良好,性格开朗活泼,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与沟通能力。
三、不予报名的情形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四)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五)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 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八)其他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四、薪资待遇
(一)班级保育员:工资3200元/月(包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工龄满一年后计发绩效工资。
(二)办公室人员:工资3500元/月(包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工龄满一年后计发绩效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公示→体检→录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时须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应聘者应慎重仔细填写。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1);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
将上述所需的材料以纸质版形式递交至蒙自市天马路33号。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7日下午17:30截止,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蒙自市天马路33号。
注:我单位保证应聘资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以上证件需提前准备,原件报名时进行审核无需提交,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针对个人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岗位的专业实操能力、实际处理问题能力等。
2.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面试、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
2.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市)级及以上医院;
3.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4.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录用
(一)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相关劳务派遣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按《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八、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
九、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73-3659929
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
2024年1月19日
标签: 报名 体检 招聘 录用 州级 红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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