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未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指导监督下,法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为科研助理;招聘计划1名。
具体岗位要求:
(一)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学位近两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二)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
(三)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sdzp.hunn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NoticeNew.jsp?FM_SYS_http://file.renshiksw.com/upfile/2024/01/109519220919581.doc"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人员信息审核表.doc
湖南师范大学
2024年1月19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人员 聘用 应聘 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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