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24日8:30至2024年6月25日17:30。二、资格复审地点岐山县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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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24日8:30至2024年6月25日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岐山县凤鸣西路49号岐山县人民政府五楼511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企业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复审人员。如果达不到比例要求,参加该企业岗位招聘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报考岗位的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详见《岐山县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4.2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原则上由招聘人员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招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3.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招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该企业岗位招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4.上述资格复审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统一用A4纸张复印,按顺序装订递交;

5.《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附件:1.岐山县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单 .xls

2.岐山县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xls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标签: 岐山县 复审 笔试 面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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