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17:30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mch@foshan.gov.cn,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2510531、8230522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包括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笔试后根据成绩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最终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因工作需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佛山市委员会(简称佛山市贸促会)机关决定面向佛山市范围内选调参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贸促会四级主任科员以下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备法学或国际法学专业学历并且英语水平达到专业八级;
5.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英语听说水平流利,具备处理涉外商事法律的能力素养,有较强的文稿综合、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
1.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mch@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4年6月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2510531、8230522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名确认的《佛山市贸促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时间不够3年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2)《佛山市贸促会选调人员名册表》(附件2)电子版;
(3)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
我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度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笔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3比例,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自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超出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应提供如下材料: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佛山市贸促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个人征信材料,如有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可一并提供,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我单位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佛山市贸促会网站:(http://www.fsccpit.org/)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考察的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在市贸促会网站(http://www.fsccpit.org/)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下人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市贸促会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7-82510531、82305225;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办公大楼三楼办公室。
佛山市贸促会
2024年6月21日
标签: 参公 选调 佛山市 工作人员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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