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佛山市委员会公开选调参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1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17:30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mch@foshan.gov.cn,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2510531、8230522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包括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笔试后根据成绩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最终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佛山市委员会(简称佛山市贸促会)机关决定面向佛山市范围内选调参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贸促会四级主任科员以下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备法学或国际法学专业学历并且英语水平达到专业八级;

5.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英语听说水平流利,具备处理涉外商事法律的能力素养,有较强的文稿综合、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

1.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mch@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4年6月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2510531、8230522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名确认的《佛山市贸促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时间不够3年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2)《佛山市贸促会选调人员名册表》(附件2)电子版;

(3)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

我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度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笔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3比例,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自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超出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应提供如下材料: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佛山市贸促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个人征信材料,如有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可一并提供,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我单位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佛山市贸促会网站:(http://www.fsccpit.org/)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考察的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在市贸促会网站(http://www.fsccpit.org/)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下人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市贸促会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7-82510531、82305225;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办公大楼三楼办公室。

附件:1.佛山市贸促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佛山市贸促会选调人员名册表

佛山市贸促会

2024年6月21日

标签: 参公 选调 佛山市 工作人员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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