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华路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人数:30人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至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考核方式:资格审核、区级审批、民主评议、名单公示、岗前培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数3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我市居民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4.登记失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登记失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登记失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7.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8.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9.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无不良嗜好,具有基础的劳动能力,可与人熟练沟通,并服从办事处及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及调动。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家庭成员中有在营企业信息,在企业、单位等担任监事、理事、股东的;
2.享受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3.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4.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
2.报名资料:
①申请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②申请人户口簿(户主、索引页、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1份;
③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2份(附件1)(可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处领取);
④如需其他证明资料需申请人如实提供。
3.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区级审批
由街道办事处将拟聘用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申请资料上报至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三)民主评议
街道办事处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对有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申请人员的身体、家庭困难程度和服从管理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城镇公益岗人员。
(四)名单公示
拟聘用城镇公益岗人员名单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
由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城镇公益岗岗前培训,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六)聘用上岗
通过城镇公益岗岗前培训的拟聘用人员,可在用人单位有岗位需求时安排到岗工作。
(七)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诚信应聘。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报名地点
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民生大厦B座106房间)。
五、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658875


2024.6月舜华路街道城镇公益岗岗位申请认定表.docx

招聘岗位信息表2024.6.xlsx

标签: 公益性 招聘 岗位 街道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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