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包括广告监测岗位(3名)和企业服务岗位(1名)。应聘人员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并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聘相关信息在中心官网公布,招聘过程接受纪律监督和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介绍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是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主要职责是:为民营经济发展、广告监测、企业档案管理、信用建设提供政策研究、宣传、咨询、培训等服务;承担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运行、广告监测监播、信用评价、法律咨询、行业调查、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人才、技术、资本、品牌对接及商贸交流活动、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查询、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用工性质。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合同用工。由中心劳务派遣协议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岗位、工作地点。本次招聘岗位为广告监测岗位(招聘人数3名)、企业服务岗位(招聘人数1名)。工作地点:杭州市区。

(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技能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稳定,服从安排;有较强执行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具体任职要求如下:

(一)广告监测岗位(3名)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9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法学专业优先。

3.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和文档编辑能力。

4.中共党员优先。

(二)企业服务岗位(1名)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9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

3.具有1年以上企业(客户)服务或者综合文字工作经历。

4.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和文档编辑能力。

5.中共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网络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招聘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9日发送到中心邮箱(zp@zjmyjj.cn)报名。

(二)资格初审。由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复审、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由中心自主命题。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按照工作人员具体通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招聘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2024年3月9日(周六)上午8:00,到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运河广告产业大厦1号楼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复审。

2.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当天的笔试面试,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入围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考试完毕,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拟录用对象应根据考察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不能按照中心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六)聘用及待遇。由中心劳务派遣协议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编外人员待遇按照中心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咨询

招聘相关信息在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官网进行公布(http://www.zjmyjj.cn,通知公告),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一)纪律要求。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经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应聘人员存在年龄、学历等报考信息虚报造假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中心负责招聘相关工作的员工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考试,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三)纪律监督。中心纪检监察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心纪检监察(0571-89761059)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电话咨询。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71-89761042。

附件: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招聘报名表(岗位+姓名).docx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

2024年1月19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浙江省 中心 资格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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