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体检及考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第二批)》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体检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一)体检对象参加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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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第二批)》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体检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参加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见《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1.体检时间: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上午8:00;

2.集中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滨大道(汕尾市人民医院1号楼体检中心)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务必于体检当天8:00前到达集中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政策规定和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须保持空腹(包括不要喝水)。

2.考生体检前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保管好所需要的各项证件,安排好交通和食宿,并注意安全。考生参加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熟悉体检集中地点周边环境,规划好出行路线,预留出行时间,避免因迟到造成遗憾。

3.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便于通讯联络。因考生原因导致无法参加体检或影响考察,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咨询电话:0660-3826033(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1: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进入体检名单.xlsx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9日

标签: 体检 汕尾市 招聘 考生 城区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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