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9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或者等于7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9日18:00。
2.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
(6)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系统:http://gmczrl.ikaowu.com/
4.咨询和技术支持
报考咨询:陈小姐,咨询电话:0755-23193639;
报考系统技术支持:曾小姐,咨询电话:0755-882117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5.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招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街道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不通过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学历、学位为港澳台及境外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考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因笔试同分出现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或者等于7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一)笔试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9日
标签: 岗位 资格 笔试 面试 人员 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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