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4名见习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4名(检察业务辅助见习岗2名,综合行政见习岗2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前

报名方式:登陆“广东省就业服务云平台”网站(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投递个人简历

考核方式:初步筛选个人简历后确定面试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见习人员。

一、招聘单位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岗位

(一)检察业务辅助见习岗

1.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高校毕业生。

2.专业:法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3.工作要求:能够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进行中文录入和编辑等,具备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4.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案件办理等事务性工作。

5.岗位人数:2名(男女不限)。

(二)综合行政见习岗

1.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高校毕业生。

2.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

3.工作要求:能够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进行中文录入和编辑等,具备从事综合行政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4.工作内容:从事综合行政岗位工作。

5.岗位人数:2名(男女不限)。

三、报名方式

登陆 “广东省就业服务云平台”网站(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于2024年7月1日前投递个人简历(务必提供详细联系方式)。

四、面试安排

初步筛选个人简历后将确定面试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面试,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见习待遇

1.交通、住宿自理,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见习基本生活费,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结束后,可提供见习证明。

六、见习时间和地点

1.见习时间:见习期6-12个月,按党政机关上班时间;

2.见习地点: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998号。

七、联系电话

0752-7895386

八、注意事项

应聘者对个人投递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伪造等不实信息,将取消应聘资格。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7日

标签: #见习 #龙门县 #岗位 #就业 #工作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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