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公众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因2021年招募的特邀监督员任期已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大庆市营商环境监督员陪同执法检查规定(试行)》,萨尔图区营商局面向全区公开招募营商环境陪同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陪同执法检查是指营商环境监督员陪同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并进行监督的行为。陪同执法监督员范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法律职业人员、专家学者以及市场主体代表、城乡居民代表热爱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二、招募条件
陪同执法监督员的资格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2、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陪同执法领域业务,依法履行职责,遵守保密规定;3、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积极参加陪同执法监督活动;4、学历为大专以上;5、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6、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7、在萨尔图区辖区内工作、学习或有住所;8、2021年招募的特邀监督员,如愿意继续担任监督员的,可直接上报《萨尔图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申请)推荐表》,无需加盖单位或居住社区公章。
三、设立和招募方式
营商环境陪同执法监督员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招募,以单位推荐为主,共计招募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10名。
四、工作职责
1、营商环境监督员应当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落实柔性执法。2、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陪同执法检查工作应当客观对待违法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得干预行政执法检查,如实记录行政检查行为并向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3、积极参加陪同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与陪同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业务知识。
五、招募程序
(一)招募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陪同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照片和WORD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也可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萨尔图区营商局(萨尔图区人民政府1520室)。
(二)佐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招募时间截止后,萨尔图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审核材料后进行公示。
(四)申报联系方式
萨尔图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181369;邮箱:gzyx221008@126.com
六、任用期限
营商环境陪同执法监督员任期为1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
七、其他事项
陪同执法监督员履行职责没有工作报酬,陪同执法检查所需经费以及车辆,由其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标签: 营商 监督员 陪同 萨尔图区 执法监督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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