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经审核,窦元萍等6人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就业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1月25日前邮寄或直送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人才职建股(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4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5—6399920,监督电话:0775—6335277。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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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北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2月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就业创业证号 |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 拟安置单位 |
1 | 窦元萍 | 女 | 4509810014000306 |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 北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2 | 罗婵 | 女 | 4509810023063055 |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 北流市接待办公室 |
3 | 卢云 | 女 | 4509810022008477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北流市档案馆 |
4 | 俞小兰 | 女 | 4509810020003744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北流市交通运输局 |
5 | 黎成红 | 女 | 4509810023018178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北流市山围镇人民政府 |
6 | 钟芸纲 | 男 | 4509810017000547 | 享受城镇低保家庭人员 |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
标签: 北流市 城镇 2024 就业 安置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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