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专业测试(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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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拟定于2024年6月29日(周六)上午8:30开始,当天结束。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于当日上午8:00前到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211室签到候考。凡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考生分不同的专业岗位,于当日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顺序。

3.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

(三)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于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省科学技术厅和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网站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参加当日同一考官组同一专业测试方式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厅及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技档案馆)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科学技术厅和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相关材料经省科学技术厅审查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本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对在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学技术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省科技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5311341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技档案馆)综合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2678602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551-62659375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551-62650517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纪委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

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拟聘人数

准考证号

职测

成绩

综合

成绩

笔试

成绩

笔试成绩排名

是否进入专业测试

备 注

专业技术

3000141

1

3134300204930

104.5

113

217.5

1


3134300205113

111

106

217

2


3134300204927

113

88.5

201.5

3

资格复审放弃

3134300205023

109

91.5

200.5

4


3134300205020

117

81

198

5


3134300205003

101

96

197

6

资格复审递补放弃

3134300204922

105

91

196

7

资格复审递补放弃

3134300205129

108

88

196

7

资格复审递补放弃

管理

3000142

1

1134300302311

123

113

236

1


1134300302110

121.5

112

233.5

2


1134300302219

121

111.5

232.5

3


1134300302003

119.5

105.5

225

4


1134300302004

124.5

98.5

223

5


专业技术

3000143

1

2134301403821

121

125

246

1


2134301403824

124

108

232

2


2134301403817

115

112.5

227.5

3


2134301403825

112

113.5

225.5

4


2134301403908

119

97

216

5

资格复审放弃

2134301403902

119

96.5

215.5

6

递补进入

标签: 科学技术 专业 测试 成绩 档案馆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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