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秀屿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人数:1名编辑人员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7日

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前往中共秀屿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秀屿区人民政府3号楼101室)
2. 网上报名: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5875322@163.com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公示3个工作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中共秀屿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编辑人员1名;

2.待遇:录用后月工资按《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莆秀人社〔2020〕52号)规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500元,转正后月工资2800元。工作每满一周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30元。试用期满后可根据录用人员意愿办理五险一金。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年龄3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7日;

2.报名地点:中共秀屿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秀屿区人民政府3号楼101室);

3.网上报名:在本网页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5875322@163.com;

4.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前往秀屿区人民政府3号楼101室进行现场审查(备注:应聘者须本人到场);

5.面试方式: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6.公示:面试合格者公示3个工作日;

7.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8.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594-5875322。

四、其他事项

报名者若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外人员报名表

中共秀屿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4年6月18

附件: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标签: 秀屿区 党史 地方志 研究室 试用期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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