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初试及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依据《2024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的规定,根据网上报名初审结果,确定淄博建筑工程学校中职英语教师学科增加初试环节,现就初试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试(一)初试人员通过2024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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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4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的规定,根据网上报名初审结果,确定淄博建筑工程学校中职英语教师学科增加初试环节,现就初试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

(一)初试人员

通过2024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网上审核中职英语教师岗位的26位应聘人员(详见附件1)。

(二)初试形式

根据岗位特点,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公布。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三)领取初试通知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领取时间:2024年6月20日(周四)下午14:30至16:30。

2.领取地点: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办公楼三楼接待室。

3.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4.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试资格。

(四)初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初试时间:2024年6月21日(周五)。

2.初试地点和要求:见初试通知单。

3.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初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违者按弃权处理,取消初试资格。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查看桓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五)初试组织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网上初审通过的中职语文教师、中职数学教师及中职英语教师初试通过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6月21日(周五)下午13:30-1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办公楼三楼接待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22日(周六)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提交至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办公楼三楼接待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如属于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说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一份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目前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2024年教师资格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之一(教师资格证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7月)。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材料(附件2)或解聘材料(附件3)。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幼儿园在编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材料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材料(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材料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为提高审查效率,请将以上所需材料按上述“1.2.3……”序号排序,从上而下依次提供。

三、其他事宜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将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交与招聘单位;招聘单位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

本公告由淄博建筑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淄博建筑工程学校0533-8183313

附件1:参加初试人员名单.docx

附件2:同意应聘证明.doc

附件3:解聘说明.doc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

2024年6月15日

标签: 初试 应聘 招聘 材料 提交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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