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体检事宜公告

我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体检公告如下:一、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2024年6月24日体检地点:考生于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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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体检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6月24日

体检地点:考生于6月24日早上8:30准时在甘洛县财政局门口集合,然后统一由带队人员带领到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过程,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报到时务必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二寸近期免冠标准照1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2、体检费用预计为500元左右(以医院实际收取为准),请考生携带足够的体检费用参检。

3、体检期间通讯工具管理:考生体检费用缴费完成后按要求关闭通讯工具电源并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违者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必须空腹,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早晨请勿嚼口香糖。在医院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后,方能吃早餐。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6、体检期间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或毛发检验(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或发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三、本公告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834-7812802

附件:甘洛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排名及拟体检名册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甘洛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排名及拟体检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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