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总医院总会计师招聘公告

呼图壁县总医院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总会计师1名。招聘条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年龄47周岁以下。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费用自理。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兑现。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呼图壁县总医院现招聘总会计师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呼图壁县总医院总会计师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疆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所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年龄47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6日之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时间安排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1月23日。

(2)笔试时间

2024年1月29日上午10:00--12:00。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时,以电话通知为主。

(3)笔试地点

县人民医院急诊楼二楼会议室。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现场两种形式报名。

(1)网络报名: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投递至QQ邮箱:1228698608@qq.com

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四楼党政综合办2室,联系人:王会梅,联系电话15001693318。

报考人员可自行从呼图壁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按照求填写《呼图壁县总医院总会计师招聘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二)笔试

1.考试工作由县医管委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招聘公告通知。笔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人数之比不足3:1时,由县医管委研究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及时发布。

(三)面试(专业测试)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县医管委通知。

2.综合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总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县人民政府下发聘任文件,由呼图壁县总医院聘任,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图壁县总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总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满,医院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被聘用者在聘用期的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总会计师由县人民政府聘任实行年薪制,由县财政兑现工资待遇,解释权最终归呼图壁县总医院所有。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全程由呼图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派驻纪检组监督。

(九)政策解读

本招聘公告由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呼图壁县总医院总会计师招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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