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实施公告

招聘人数:2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综合考察和教学经历业绩评价结果确定)。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0日。

报名方式:应聘教师需下载打印并填写《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并按公告要求扫描上传,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统一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命名为“XXX老师商调报名材料”,扫描公告后二维码上传报名。

考核方式:包括资格审查、考察、拟定商调对象、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考察、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阅业务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拟定商调对象根据综合考察、教学经历业绩评价情况,考察组意见得分占2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占80%,以得分高者拟定为选调对象。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积极通过筑巢引才,吸引有志于武定教育发展人才回流,助推武定教育强效提质。经研究,决定启动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回巢”范围

选调武定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综合考察和教学经历业绩评价结果确定)。

二、人才“回巢”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为武定县户籍。

2.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武定县户籍。

3.配偶是武定县驻地现役军人。

4.配偶属武定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到武定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名时属在职在编教师,且工作年限符合属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不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转正定级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商调。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巢计划”实施范围:教师资格不符合报名学段任职条件的;报名现任教以外学段的;受党纪政纪未满处分期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商调情形的;其他情形不适宜商调的。

三、人才“回巢”工作原则

(一)平等选择原则。商调方与应聘方在达到教师回巢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平等享有应选和选聘的权利。

(二)择优原则。商调方对符合考察商调资格条件的回巢教师,根据考察情况、经历及业绩评价择优确定回巢人员。

(三)回巢教师调入我县后原则上一律分配到山区乡镇学校,服务期限至少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内外各种公开遴选考试。

四、人才“回巢”工作程序

教师人才回巢计划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拟定商调对象、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0日,应聘教师下载打印并填写《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并按公告要求扫描上传,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年度履职考核证明材料、近3年教学成绩名次等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统一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命名为“XXX老师商调报名材料”,扫描公告后二维码上传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列入考察。

(四)考察。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考察、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阅业务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岗位经历业绩、申请调动动机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商调资格条件、提供的商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综合得出考察组意见。

(五)拟定商调对象,组织体检。根据综合考察、教学经历业绩评价情况,考察组意见得分占2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占80%,以得分高者拟定为选调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县级及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办理调动。体检合格的拟回巢商调人员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商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对申请人工作单位及所在地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商调手续或办理手续过程中申请人主动放弃商调资格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商调人自己承担,视为主动放弃商调资格,不予办理商调手续。

五、优惠政策

(一)人事关系。完成调动手续的教师,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调入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二)户口关系。回巢教师愿意落户武定的,自行到工作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子女入学。回巢教师子女愿意在武定就读的(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现有招生政策优先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公开考察商调纪律。商调单位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教师回巢审察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教师回巢商调工作全过程,如在商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商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商调资格。

(三)广泛接受监督。教师回巢商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回巢商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未尽事宜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8835006 8835065(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8-8878397(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878-8835070(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

2.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二维码。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xls

标签: 武定县 商调 回巢 教师 2024 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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