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中医院2024年招聘医院院长公告

招聘人数:1名区中医院院长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

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对应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然后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jhrlzyfwgs@163.com)。

考核方式:包括资格审查、面试(初试和复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参加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后按成绩排名确定复试人员。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实现区中医院高质量发展,依托优质人才的先进管理经验,实现辽中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经区政府批准,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中医院院长。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区中医院院长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医学临床专业或医学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可放宽);

(二)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可放宽);

(三)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中医院管理岗位或学科带头人工作经验;

(四)具备本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及领导组织协调能力;

(五)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月薪3万元(包含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业绩突出者可享

受绩效奖励。

工作地点:沈阳市辽中区中医院。

四、报考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辽中区政府网站、沈阳人才网、辽宁近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对应网站,在本次公告发布页面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与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形成压缩包,发送至lnjhrlzyfwgs@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附照片底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5)工作经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发表文献的期刊截图等;

(6)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实施方对报名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进行审核,请确保扫描材料的清晰度,同时将对报名考生工作履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所需材料准备不全,不予参加后续考试。

(四)面试-初试

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将收到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的准考信息,考生自行打印相关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以准考信息为准。

(1)考生收到短信通知后,需按照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本人需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入场;

(3)考生本人签到并在指定地点存放个人物品,考点为考生提供个人物品存放保管服务(但不对其损坏、丢失负责),根据座位号携身份证入座;

(4)考生全程服从考务人员安排;

(五)面试-复试

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复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由组织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工作履历、业绩成果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简历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等违反诚信精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请考生关注辽中区政府网、辽宁近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短期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合同约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或增补将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建议应聘者按照简历内容充分提交证明材料。

2、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通畅。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附件

附件:

附件: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1564029636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工作日下午13:30-16:30

标签: 报名 考生 人员 聘用 招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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