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绥化市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参加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绥化考区面试,报考公检法司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需要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早9:00到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北林区工农路1号)正门集合。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调整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面试准考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等,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致使录用职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6、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允许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的考生,需本人于6月18日14时之前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和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绥化考区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拟进入体检人员(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时间和集合地点:
1、时间:6月21日(星期五)早6:00
2、集合地点:绥化市第十中学(绥化市北林区新华街223号)二楼阶梯教室,在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下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笔试或面试准考证、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需自行裁剪照片并在照片背面粘贴好双面胶)以及520元体检费,必须是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直接收取),为节省缴费时间,请自备零钱。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要按时参加体检,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按弃权处理。为避免交通拥堵,考生尽量不要自己开车前往集合地点。
4、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报考绥化市各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在看到此公告后,请务必于2024年6月18日15时前主动扫描二维码(附件3)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绥化市委组织部0455-8385973
绥化市公安局16646555888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6日
标签: 测评 体能 体检 考生 录用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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