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24年招聘儿童早期养育项目县级总督导公告

招聘人数:1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笔试占40% + 面试占60%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2021年9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支持毕节市政府启动实施“毕节农村儿童发展综合示范区”项目。项目着力于推动人力资源开发,综合实施从出生到就业的全生命周期试验项目,以儿童营养、教育及关爱保护为重点,对毕节市试点地区0-18岁农村儿童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综合干预,并以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为重点抓手。

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旨在为毕节农村地区婴幼儿养育服务提供专业化、科学性的指导,对婴幼儿实施早期科学干预,提高婴幼儿健康综合发展水平和监护人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为促进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在纳雍县有效实施,全面加强各试点乡镇项目管理工作,督促扎实开展工作,更大化的发挥监督、指导、帮助、服务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县级总督导,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批准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信息发布

(一)招聘岗位

纳雍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县级总督导1名(财政编外人员)。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6月17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户籍为纳雍县,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有1年及以上行政工作经验。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及移动信息技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全职从事项目工作,实行坐班制;会驾驶汽车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2及以上优先。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同意后方可报考。

3.现役军人以及还在规培期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吸毒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薪酬待遇

4500元/月(3000元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考核),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试用期满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购买相应保险,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至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

2.报名地点:纳雍县卫生健康局妇幼股;

联系人:张培,联系电话:15085750196;

王毅,联系电话:1398477211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二)所需资料

1.《报名表》一份,报名人员提供两张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蓝底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笔试和面试

(一)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纳雍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毕节农村儿童发展综合示范区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

(三)考试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择优录取,体检、培训合格后入职;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二)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在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的,自然解除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电话不在服务区等导致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所有。

附件:1.岗位需求表.xlsx

2.报名表.docx

纳雍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7日

标签: 招聘 纳雍县 聘用 体检 报考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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