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定向公费师范生面试公告

按照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计划和乌海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将定向至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的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0日—21日地点:海勃湾区党政大楼111室通过专项招聘签订就...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计划和乌海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将定向至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的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6月20日—21日

地点:海勃湾区党政大楼111室

通过专项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公费师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试讲成绩采取现场发放成绩单的形式向公费师范生公布。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合格分数线以上定向公费师范生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面试对象

2024年定向至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的公费师范应届毕业生且资格审查合格者,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8:00。

面试考生务必于考试当日(6月23日)上午7:00前,前往乌海市第二中学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请考生充分考虑天气及交通等因素,适当提前到达)。

(四)面试地点

乌海市第二中学

(五)面试程序

1.候考

参加试讲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抽签确定试讲顺序,领取胸签贴,坐到相应座位上。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此次试讲资格。候考期间不得喧哗交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

2.备课

①考生凭胸签贴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考室,进入备考室及考场均须报自己的学科和抽签序号(例如:我是X号考生,我应试的科目是XX),以备核对。

②备考所用教材均由第三方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和笔进入备考室,不得书写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

③考生领取考题后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备考室准备的教案可带入面试室,但不得带出面试室,否则,以作弊论处。教案不计入总分。

3.试讲

①试讲时间为10分钟,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引领考生进入面试室。从开始计时起,距考试结束1分钟时,由考场工作人员举牌无声示意,提醒考生“剩余1分钟”。试讲时间到,考生停止。

②考生试讲时只能报自己的抽签序号和所应聘岗位,考试过程中不得透漏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4.成绩公布

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试讲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在侯分处公布试讲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岗前体检要到定向公费师范生工作小组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公费师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考生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公费师范定向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生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性意见。

四、聘用程序

(一)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费师范定向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区人民政府官网、三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工作人员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应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确定招聘的公费定向师范生签订合同。

(二)聘用待遇

1.凡被录用者,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首次签订6年服务期。实行试用期制度,均按照新聘人员初次就业相关要求实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经定向公费师范生工作小组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报公费师范生工作小组批准后方可终止协议。公费定向师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违约等情况计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试讲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此次试讲建立诚信档案。对定向公费师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定向公费师范生面试工作由乌海市教育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实施方案由定向公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海勃湾区教育局:0473-2059618

海南区教育局:0473-4022171

乌达区教育局:0473-3666616

监督电话:0473-8991949

附件1

2020公费定向师范生花名册

总序号

序号

定向旗县

姓名

毕业院校

1

1

乌海市海勃湾区

马卓悦

内蒙古师范大学

2

2

乌海市海勃湾区

陈清瑄

内蒙古师范大学

3

3

乌海市海勃湾区

袁 洁

内蒙古师范大学

4

4

乌海市海勃湾区

郭 越

内蒙古师范大学

5

5

乌海市海勃湾区

高俊男

内蒙古师范大学

6

6

乌海市海勃湾区

杨惠骏

内蒙古师范大学

7

7

乌海市海勃湾区

武思捷

内蒙古师范大学

8

8

乌海市海勃湾区

刘茂森

内蒙古师范大学

9

9

乌海市海勃湾区

陈雯杰

内蒙古师范大学

10

10

乌海市海勃湾区

向宇飞

内蒙古师范大学

11

11

乌海市海勃湾区

金卓霖

内蒙古师范大学

12

12

乌海市海勃湾区

郭 敏

内蒙古师范大学

13

1

乌海市乌达区

李雅楠

内蒙古师范大学

14

2

乌海市乌达区

蔺晓田

内蒙古师范大学

15

3

乌海市乌达区

刘宇洁

内蒙古师范大学

16

4

乌海市乌达区

贺子阳

内蒙古师范大学

17

5

乌海市乌达区

李瑞来

内蒙古师范大学

18

6

乌海市乌达区

孙笑春

内蒙古民族大学

19

7

乌海市乌达区

刘雅轩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

1

乌海市海南区

杨滢嘉

内蒙古师范大学

21

2

乌海市海南区

王婉竹

内蒙古师范大学

22

3

乌海市海南区

吴冰玉

内蒙古师范大学

23

4

乌海市海南区

白一帆

内蒙古师范大学

24

5

乌海市海南区

杨嘉惠

内蒙古师范大学

25

6

乌海市海南区

陈 洁

内蒙古民族大学

海勃湾区教育局 海南区教育局 乌达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5日

标签: 乌海市 师范大学 公费 师范生 海勃湾区 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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