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红星供应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公告

新疆红星供应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经理层成员,包括副总经理(负责业务开展)1名。选聘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工作业绩、职业素养等。选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背景调查、体检、递补、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协商经营目标、聘用签约等。聘任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薪资标准执行。报名采取线上方式,资格审查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严肃查处。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更加高效地发挥市场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增强市场竞争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经新疆红星供应链有限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经理层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新疆红星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3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股东为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新疆迅辉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中新钢联矿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49%。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注册地址为新疆新星市二道湖红星一场利民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齐龙华。公司内设党群工作部、财务稽核部、市场运营(安全环保)部、供应链(物流)业务部4个部门。主营业务范围包括: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等。

二、选聘职位

副总经理1名(负责业务开展):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实行方案、实施项目,拟订公司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公司业务开发拓展与策划;分管供应链(物流)业务部;拟订公司业务管理机构设置方案、项目过程管理、组织实施相关决议、生产经营、市场开拓、招商引资等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疆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在同类岗位上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年龄一般原则在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二)任职资格

副总经理(负责业务开展)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济、业务管理工作经验。有大型国有企业管理经验者优先,熟悉供应链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高的风险防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力、领导能力。掌握煤炭、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行业优质核心客户资源,可放宽条件限制。

四、选聘程序

主要包括:公布选聘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背景调查、体检、递补、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协商经营目标、聘用签约等程序。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任期考核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二)薪酬待遇。按照新疆红星供应链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资标准执行。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下载统一的报名表(见附件)进行填报。

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字扫描)、个人自荐(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擅长专业、薪酬意向等内容)和扫描版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任职证明等材料发送至hxgylgs@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四)测评比例。副总经理职位,按照1:3比例进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及考察,比例达不到要求,可经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放宽至1:2,最终比例低于1:2的职位由新星投资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确定是否保留该岗位选聘。

(五)联系方式。

王女士 17797853920

贺先生17699022640

联系地址:新疆新星市二道湖红星一场利民路5号。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902-2364935。

附件:1.新疆红星供应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报名表

2. 新疆红星供应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承诺书

新疆红星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标签: 选聘 供应链 报名 红星 新疆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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