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考核方式: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择优使用。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以及额外加分组成。
按照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引领“千名大学生筑梦乡村”五条措施》和《涪城区基层治理“强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为支持引导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一线,进一步推动村(社区)干部结构更加优化、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新皂镇决定公开遴选村(社区)常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择优使用。
二、遴选名额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4名村(社区)常职干部。
2.遴选人数与总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不够,则按比例减少遴选名额。
三、遴选村(社区)
涪城区新皂镇石梯子村1名、赵家花园村1名、八庙子村1名、金峰社区1名。
四、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能胜任村(社区)工作。
2.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3.年龄20周岁以上(2004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社会工作师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机关或村(社区)常职干部工作经历;
4.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有下列情况者,遴选可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1.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取最高学历加分)。
2.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
3.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机关或村(社区)常职干部经历的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
5.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五、遴选程序
(一)遴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8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提交《涪城区新皂镇2024年公开遴选村(社区)常职干部报名表》等资料。
报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人民政府(3楼党建办,联系人及电话:高峰 15308334208,0816-2563670)
4.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加分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以及《涪城区新皂镇2024年公开遴选村(社区)常职干部报名表》(本人签字)等扫描件资料,成功发送至指定邮箱(332101244@qq.com),在规定的报名起止时间以外的报名,视为未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联系人及电话:高峰 15308334208,0816-2563670)
(二)资格审查
新皂镇党委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预计7月中旬)。
(三)遴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额外加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参考者的村(社区)工作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3日内,在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新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分别公布笔试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仪态仪表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预计7月中下旬)。
面试结束3日内,在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新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分别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遴选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下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新皂镇党委报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统一参照村(社区)常职干部要求,联合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因政治审查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岗
通过政治审查的拟聘任人员,若其户籍所在地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本次遴选村(社区)之一的,可优先选择户籍所在地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所在村(社区)。其他人员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不服从选岗结果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并确定选岗结果的拟聘任人员,在涪城区政务网和新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手续。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报考人遴选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任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党委确定为遴选聘任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选聘手续,试用期间因自动离职被取消遴选资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等情形,或其他原因离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待遇保障
此次公开遴选的村(社区)常职干部,报酬待遇按照绵阳市涪城区统一政策执行,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七、纪律监督
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已被聘任的予以取消。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此次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徇私舞弊、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18582669672)。
八、其他事项
被聘任人员工作半年内离职造成缺额的,经中共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以按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报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备案。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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