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政审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示
1.《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公示期:2024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6日。
3.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署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59—7237576(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二、考察政审相关事宜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和孕期未做结论人员。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须配合用人单位考察组于2024年6月18日前提供考察政审表(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要提交廉洁自律材料)、银行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等纸质材料,同时提前查询自己的档案存放单位并告知考察组。用人单位考察组需到考生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学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到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档案符合要求的并提档)。考生在考察规定期限内无故未向考察组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档案材料补办的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学籍档案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
2.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县招聘办。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应届生除外)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4.考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从即日起要按照黔人社通〔2023〕125号文件要求,成立本乡镇(街道)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领导小组及考察组,对本单位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对象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完成后,据实写出每位考生的考察政审报告,并将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考察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党员的还要填写《党员材料三级联审接收清单》)、《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要提交廉洁自律材料)、银行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等材料于2024年6月19日17:00前送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温馨提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都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7237576、0859-7235855(县招聘办)
附件:
1.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2.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3.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
4.党员材料三级联审接收清单
普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xlsx
标签: 考察 2024 招聘 政审 普安县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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