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岗位改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61400000199发布机构:生效日期:2024-06-14废止日期:文号:所属主题:人事信息根据《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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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61400000199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2024-06-14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人事信息

根据《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有关“笔试开考比例”的规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现将被核减(取消)的岗位表、被取消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被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附件2),可于2024年6月14日16:00—18:00进行岗位改报。岗位改报仅限被核减(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改报时请将招聘岗位所需要的附件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被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段内未申请岗位改报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其他报名成功人员、报名不通过的人员和资格审核通过未缴费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

附件:1.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核减)岗位表

2.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改报岗位人员花名册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1.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核减)岗位表.xlsx

2.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改报岗位人员花名册.xlsx

标签: #岗位 #河市 #招聘 #核减 #胡杨 #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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