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我部将组织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惠安县(党群系统)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办法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17日08: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惠安县委组织部1211室(惠安县闽南建工大厦)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等)。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5.报考“专门岗位二”需提供以下材料:从泉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6.享受加分报考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编外人员、民营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弃权声明,弃权声明应在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空白处写明“XXX(身份证号码:XXX)报考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XX单位(单位代码:XX)XX岗位(岗位代码:XX),因XX原因,自愿放弃XX资格”并签名盖手印,于6月15日前将放弃声明扫描发送至邮箱haxdqk@163.com,纸质版送惠安县委组织部1211室。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资格复审单位将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组织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阅读本通知后,请于6月15日前以“复审名单序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资格复审通知”为邮件主题发送邮箱至:haxdqk@163.com。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7382449。
附件:1.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惠安县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3日
标签: 报考 复审 资格 招聘 学历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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