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八大湖街道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人数:社区事务服务岗15个,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6个。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7日。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街道社区根据报名人员数量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或评选的形式开展评议。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促进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就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4〕26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公益性事业的岗位,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一)社区事务服务岗

1.基础性工作。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巡防、城区治理协管、政策法律宣传、为民代办服务、楼院精细化管理、垃圾分类指导等社区公益性事务。

2.阶段性工作。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开展基础排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阶段性专项工作。

3.完成街道社区临时性职责任务。

(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

1.“社区微业”服务工作。在各社区从事相关就业服务工作,原则上每工作日工作时间不低于半天。

2.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社区事务服务岗15个,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6个。

四、人员条件

安置对象为市南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女性年满50周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五、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服从街道社区组织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就近工作,热爱街道社区工作,街道社区群众基础好,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三)掌握街道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满足街道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需求。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20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七、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本人携带市南区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个人单页、索引页)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永嘉路社区(吴兴路27号) 咨询电话:0532-85757241

太湖路(南京路135号 鲁商蓝岸公馆2号楼2楼) 咨询电话:0532-85767263

天台路社区(新昌路24号甲) 咨询电话:0532-85760974

高邮湖路社区(高邮湖路26号) 咨询电话:0532-85760574

报名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核实人员情况;街道人社中心对报名人员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资格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反馈至街道办事处。

(二)民主评议

街道社区根据报名人员数量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或评选的形式开展评议。

(三)审核公示

民主评议后,各街道办事处将人员名单在公示栏、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可包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四)区审批备案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将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五)签订协议

审批备案后,第三方机构与拟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对拟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按照岗位实际情况开展。

(七)安排上岗

按照相关要求上岗,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

(八)其他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标签: 公益性 岗位 街道社区 人员 城镇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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