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部分教学科研管理科级岗位调整充实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科级岗位负责人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师大党发〔202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学院部分教学科研管理科级岗位调整充实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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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科级岗位负责人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师大党发〔202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学院部分教学科研管理科级岗位调整充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推动学院党建与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补缺岗位一览表

序号

岗位名称

级别

备注

1

化学制药研究所所长

正科级

2

实验室安全工作秘书

正科级

3

教学秘书

正科级

4

博士后工作流动站工作秘书

正科级

5

分析化学研究所所长

正科级

6

社会服务工作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7

绿色化学介质与反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秘书

正科级

8

河南省硼化学与先进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秘书

正科级

9

国际化工作秘书

正科级

10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副科级

11

有机化学研究所副所长

副科级

12

高分子化学研究所副所长

副科级

13

化学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

副科级

14

化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副科级

15

学科办公室副主任

副科级

三、任职资格

(一)选拔任用科级岗位负责人,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是河南师范大学全职在编在岗(含员额制)或A类人事代理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提拔相当于副科级教学科研岗位职务的,除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具备一项即可):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参加工作满4年的干部;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参加工作满1年的干部。

(三)提拔相当于正科级教学科研岗位职务的,除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具备一项即可):

1.任职满2年的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的干部;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参加工作满1年的干部。

(四)提任科级干部人选,原则上能够任满一个届期(5年)。

(五)具有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10点前

(二)报名方式:有任职意向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填写化学化工学院XXX教学科研管理干部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hxydw18@163.com,纸质版报名表请在左上方手写签字之后,交到化学北楼N223办公室王曼曼处。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级岗位负责人报名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24年6月12日

标签: #正科级 #副科级 #教学科研 #岗位 #化学 #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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