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皖职院〔2023〕138号)、《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皖职院党〔2023〕40号)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管理办法(修订)》(皖职院党〔2023〕 6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关于开展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学院校聘人员聘期内考核任用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岗的实验实训人员。
二、任职条件及岗位设置
实验实训人员任职条件及岗位设置见《关于印发〈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职院〔2023〕138号)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人员统计表》(附件5)。
三、聘用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负责学校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和审核工作。
2.各二级学院分别组建本单位“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聘任小组”,负责本单位实验实训人员的应聘申报及材料审核、转岗办理等相关工作。
四、聘任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应聘申报条件的实验实训人员,须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符合《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拟转岗人员,须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申请表》(附件2);对于既不符合应聘申报也不符合转岗申报的人员,自动进入待岗状态,纳入学院教职工调配储备库等待转岗,由二级学院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待岗审批表》(附件3),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其待遇按照《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执行。上述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单位,并根据申请表提供有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业绩成果完成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6日)
2.条件审查
二级学院应就申报人员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在设定的拟聘岗位职数内完成实验实训人员的选聘工作,同时在附件1 、附件2、附件3上签署意见,连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人员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盖章和电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统一汇总。(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5日)
3.结果审定
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实验实训人员岗位拟聘结果予以复核,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8日)
4.岗位聘任
编内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参照《关于开展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通知》执行,校聘人员的聘期考核任用工作参照《关于开展学院校聘人员聘期内考核任用工作的通知》执行。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拟聘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二级学院通知相关人员到人事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工作要求
开展学院实验实训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是学校深化人事改革、规范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认真谋划实施好此项工作,同时要提高站位,讲究大局,稳步推进,按时完成。
附件2: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申请表.docx
附件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人员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9日
标签: 实训 学院 岗位 人员 实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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