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松原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哈达山示范区党群办、石化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高校、各行业协会(学会):按照《松原市选拔学科带头人实施办法的通知》(松政发〔2007〕47号)要求,为加快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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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哈达山示范区党群办、石化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高校、各行业协会(学会):

按照《松原市选拔学科带头人实施办法的通知》(松政发〔2007〕47号)要求,为加快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学科竞争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创业成才的氛围,进一步培养和激励各专业领域中的学术和技术人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服务,现将开展松原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选拔学科带头人要向在高新技术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取得显著业绩的人员倾斜,以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二)坚持注重实绩、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学科带头人以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依据,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握,宁缺毋滥,确保选拔质量。已获得过该项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坚持客观公正,以德为先的原则。学科带头人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以人为本,努力为各行业优秀人才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要向基层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学科带头人不但要发挥引领示范的作用,而且要能够肩负起培养专业人才、打造领先技术队伍的重任,必须德才兼备。

二、选拔范围

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经济社会组织、社区和流动人才中从事科研、工业、农业、卫生、教育、文化、艺术、新闻等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拔标准

(一)自然科学领域。从事领域人员中,科研水平处于市内领先地位或科研方向瞄准省内、国内先进水平,主持参与我市重点科研项目、支柱产业或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取得突出成果的优秀科研人员。

(二)社会科学领域。从事领域人员中,学术水平高,其研究成果有创新性、开拓性,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社科工作者。

(三)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领域。从事领域人员中,对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推广有较大突破,或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科技成果的转让推广中业绩突出,有独到的学术见解,是省部级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技术骨干。

(四)教育教学领域。从事领域人员中,成绩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较大作用,创建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被普遍推广,其成效显著,为同行所公认的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五)医疗公共卫生领域。从事领域人员中,基础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医术高超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并在本专业能起带头作用,对学科发展有领先贡献的卫生技术人才。

四、选拔程序

选拔推荐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教育领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文化社会科学领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市科学技术局负责除工业、农业、卫生、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等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选拔人选按照归口部门人事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归口选拔部门制定各自领域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和程序,确定本部门第八批市级学科带头人实施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自行负责各自领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推荐人选。各归口选拔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组织人选推荐。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全体职工大会或学(技)术委员会提名推荐、无记名投票推荐等方式进行,并组织同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推荐评议,确保推进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邀请本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对人选推荐实行全过程监督。

(三)推荐名额。每个归口部门确定的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为4名。

(四)人选公示。由各归口选拔部门对人选的民主推荐情况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归口选拔部门将所负责领域的推荐人选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文件中需明确人选基本情况、专家评议结果、公示日期、公示结果等相关信息。

(五)专家评审。市人社局组织行业专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现场考核评审,专家评审过程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六)现场考核。市人社局组成考核组到推荐人选工作单位进行民主测评,选票低于80%的,不能作为学科带头人人选。与单位领导代表、专家代表、普通工作人员代表进行考察谈话,对推荐人选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综合表现进行全面了解,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市政府(不超过20人)。

(七)证书发放和兑现待遇。由市政府统一发放证书,市财政兑现相应待遇,管理期两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松原市选拔学科带头人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选拔工作。

(二)认真负责,规范申报。各归口选拔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要整齐规范,具体包括:

1、填报《松原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松原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推荐一览表》(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表格文档。

2、所有人员均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近5年有代表性的荣誉证书、奖励奖项证书、课题证书、专利证书、主要学术论文和论著(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网络查询证明和被引用和评价情况),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外,事业编制人员还需提供最新工资批件。上述材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列出目录,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不得超过30页)。

3、申报材料中所涉及表格从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y.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三)申报时间和地址。各归口选拔部门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7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选拔。

材料报送地址: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4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李晶明 联系电话: 0438-6971055

附:1.《松原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2.《松原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推荐一览表》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1 松原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doc

附件2 松原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推荐一览表.doc

标签: 带头人 选拔 学科 松原市 推荐 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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