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招聘人数:2名聘用制书记员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1:30

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方式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考核方式:
1. 专业技能测试:微机打字测试,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2. 笔试: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详情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使用学历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须达到打字技能测试合格标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限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1:30

2.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方式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考生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提供);

(6)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将在龙沙区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其他要求:

(1)考生个人简历,应从高中起开始填写,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学习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等)以及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连续不能间断。

(2)若发现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核阶段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坚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需参加微机打字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2.笔试。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须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公示。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递补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此次未被聘用的人员,我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成绩,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十、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咨询电话:0452-2332989

15545205910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2日

标签: 考生 聘用 龙沙区 聘用制 考试 齐齐哈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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