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12:00前向所应聘单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应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岗位、放弃事由、联系电话、日期等,上述内容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由本人签名后提交至招聘单位。请放弃人员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招聘递补。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将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备案。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由桓台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6月19日(周三)上午7:30前到达集合地点桓台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桓台县商学路280号) (请提前规划,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350元体检费(现场扫码支付)按时报到参加体检。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予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桓台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标签: 体检 考察 人员 桓台县 招聘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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