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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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12:00前向所应聘单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应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岗位、放弃事由、联系电话、日期等,上述内容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由本人签名后提交至招聘单位。请放弃人员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招聘递补。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将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备案。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由桓台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6月19日(周三)上午7:30前到达集合地点桓台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桓台县商学路280号) (请提前规划,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350元体检费(现场扫码支付)按时报到参加体检。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予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桓台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附件1: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标签: 体检 考察 人员 桓台县 招聘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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