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专干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一般专干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4楼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821287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附件: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拟聘人员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标签: 光明 管理局 应急 专干 聘用 反映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