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适应岗位工作的相关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仪态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于2024年6月23日上午8:30开始,当天结束。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安徽省体育中心二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分不同专业岗位于当日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考生凭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项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并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体育局网(http://tiyu.ah.gov.cn)公布。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三龄两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我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省体育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和省体育中心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666174 王老师。
监督电话:0551-64665474。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标签: 成绩 专业 测试 聘用 招聘 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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