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未明确提及
报名方式:未明确提及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中华东路25号)
-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 面试分值:100分
-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面试成绩×40%
根据《2024年安顺市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以下简称《引才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国家法官学院安顺培训学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笔试人员
《国家法官学院安顺培训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笔试人员(详见附件)。
二、考试安排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4.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中华东路25号)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参加笔试。
5.有关事宜:笔试成绩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引才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引才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递补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部门)分别在 “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及“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508715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1:国家法官学院安顺培训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笔试 安顺市 体检 人员 资格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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