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寻可伦 周倩雯 翟清平
二、体检地点
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体检部
三、体检时间
2024年1月10日上午7:30
四、注意事项
1、请入闱体检人员带好身份证以及一寸免冠近照2张,于2024年1月10日到指定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集中。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
2、体检前8-12小时不得进食和饮水,保证空腹,考生在完成采血和B超项目后方可进餐,早餐医院统一提供。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结论。存在以上情况时,请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8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2024 宜春市 复检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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